2、用户首次投稿时■◆◆★■★,需先点击市政府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按钮,点击“忽略警告,继续访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定信息无误,点击★■“提交”按钮,同时■■★,投稿用户需将注册完成的个人信息,以表格形式(盖章)纸质版或加盖公章的PDF版向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报备★★★◆,经投稿系统管理员确认审核无误后★◆★■,方可开通投稿账号◆◆★★。账号开通后,用户可访问投稿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即可进行投稿★■◆★。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内设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内容★★■◆★,确保及时、准确、权威◆■◆■、完整发布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开展网民留言办理、回复工作★★★◆,全年共办理群众各类留言77件,均按时办结回复■■★。
3◆◆■、所有投稿信息需经本单位领导审签通过■★★★,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报稿件内容真实、文字准确,并对所投稿件承担一切责任。
(五)保障措施。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任务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并组织市局机关警种部门开展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按照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积极办理回应网民留言,全面开展门户网站日常安全监测、保密监测和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监测等自查工作◆◆,开展网站安全防护★★★、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和网站升级优化等项目建设,确保门户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办理■◆、回应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虽然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覆盖面不宽、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1、本系统适用对象★◆■★■◆: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各县区政府◆■★◆■★,所有投稿用户需各单位授权后作为本单位唯一指定的投稿工作人员进行投稿,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名义投稿。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转载文章,主动公开警务资讯信息、政务服务、维护稳定、便民利民措施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全年在政府网站和“汉中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1018条。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公开。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支持■★■◆★■、不断改进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3件,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并在网站公开专栏发布。三是坚持预决算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定期在网站对“三公经费”和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通报公示,继续巩固和深化“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四是主动解读政策信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和公安机关出台的各项政策举措■★,加大政策解读,向群众答疑解惑交通安全管理◆◆、电信网络诈骗预防等热点关注问题◆◆◆,与群众互动交流■◆◆★,答复网民咨询问题■◆◆★◆。
2024年,汉中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